鄂尔多斯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有序进步,拟定七项政策手段。 1、加强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力度。
2024年,从市文化旅游进步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,奖励到我市东胜区、达拉特旗、伊金霍洛旗和康巴什新区过夜的市外游客组织方。年度组织2000人以下的,按每个人每天50元奖励组织方;年度达到2000人(含)以上、5000人以下的,按每个人每天60元奖励组织方;年度达到5000人(含)以上的,按每个人每天70元奖励组织方。通过包列(火车)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500人(含)以上的,按每个人每天100元奖励组织方;通过包机(飞机)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100人(含)以上的,按每个人每天150元奖励组织方。对组织市外职员到我市从事商务、会展、研学和赛事等活动的企业、协会和会所等单位,参照上述标准奖励组织方。对年度排名进入全市前5名的组织方,年底再奖励10|50万元。
2、强化文化旅游宣传。
2024年,从市文化旅游进步专项资金中安排7200万元,作为文化旅游宣传营销经费,用于在中央媒体、重点网站和重点客户资源地拓展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和营销工作。市内文化旅游有关企业凡在省级(含)以上媒体、重点客户资源地城市进行旅游形象宣传和广告发布,给予企业所支付相应成本20%的补贴,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低于50万元。市内文化旅游有关企业参加国家级的境内外知名文化旅游展销会的,全额补贴展位费,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低于10万元。设立鄂尔多斯旅游新闻奖,对在国家级、省级主要媒体上刊发、播报500字以上的关于鄂尔多斯文化旅游的正面新闻报道,每条奖励500|1000元。
3、推进文化旅游全产业链协调进步。
2024年,从市文化旅游进步专项基金中安排1亿元,用于投资建设文化旅游产业链薄弱环节的项目。建设、国土、交通、农牧业、水利、林业、环保、文化、旅游、民委等部门开发建设的项目,优先安排支持文化旅游园区、景区(点)建设。文化旅游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比照工业用地实行。根据国家农村牧区土地流转政策,允许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借助非耕非牧用地,以出租或入股等方法与企业合作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。允许各类文化、体育、会展场馆通过联合开发、承包出租等方法进行综合开发借助。
4、革新文化旅游金融服务。
2024年,从市文化旅游进步专项基金中安排1.5亿元,开发文化旅游基金商品,并以投资入股、合作经营等方法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做大做强,充分运用资本市场,进步壮大文化旅游产业。成立鄂尔多斯银行文化旅游产业专业支行,2024年从文化旅游进步专项基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贷款贴息,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、生产厂家品和进步旅游地产经济等。支持、鼓励企业通过股权筹资、发行债券、群众集资、私募和风险投资等方法,多途径筹备建设资金。
5、鼓励文化旅游产业革新创意进步。
2024年,从市文化旅游进步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,围绕商、养、学、闲、情、奇等旅游进步要点,鼓励投资文化旅游新品、新业态的革新进步。对在我市创办、举办的大型商贸、展会、赛事、影视、演艺和节庆等活动,给予创办、举办方所支付基本成本20%的营销补贴,每项活动营销补贴金额低于100万元。
6、促进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。
2024年,从市文化旅游产业进步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,用于文化旅游从业职员的教育培训、表彰奖励和人才引进等。
7、拓展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评定管理。
2024年,从市文化旅游进步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,由市旅游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拓展标准化建设、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和旅游社、导游、餐馆、景区(点)服务等级评定工作。
2024年,从市文化旅游进步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,补助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的旗区。(任阿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