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上海生活在城市的时候,要让我真的感到快乐会有一点复杂。我不断需要探寻新的挑战、新的玩法、新的冒险来刺激神经。可当我在徒步,我的快乐就变得异常简单。特别是在冬季徒步的时候,特别是在爬零下17度的太子尖的时候。幸福是在连续的土路上坡之后,只须看到有那样一小段平缓的土路,就会让心率190的我欢天喜地。在城市生活里,真的非常难想象我走在平坦的马路上,忽然就开始为这条马路如何这么平坦,脚感这样舒适而感到开心。幸福是,当花了五个小时终于穿越山脊,三层衣物从内到外统统被汗沁湿后。冻得瑟瑟发抖的我在包里找到一件一次性雨衣,突发奇想把它穿在身上,像个把垃圾袋穿在身上的拾荒者,但我领会到了温暖和快乐。还有幸福是在服务区买到一杯热饮。由于还要乘坐两个小时的巴士回上海,膀胱小的我不敢大口大口喝。我小口小口,计算时间,为这杯热饮在心中唱起堪比赞美上帝的赞美歌——为一杯城市生活时都懒得下单一喝的寡淡饮料。在此刻,如果有人敢偷喝一口,我恐怕都要同人打起来。有老友笑我没苦硬吃,我感觉是由于他们没试过徒步,由于只须徒步时就会震撼地发现: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如此迷人又简单的快乐。在物质过度充沛的今天,徒步暂时性地剥夺了大家对物质的依靠,在行走时,大家忍耐的不少,需要的却极少。大家仅需呼吸,仅需每一次关注于马上迈出的下一步。于是,当回归城市生活时刻,就算是那一点点的物质,都可以叫人感到无比幸福。所以假如要用城市生活的快乐指数,与徒步之中的快乐指数进行对比,我感觉,当徒步的我发现自己终于爬完全程的那一刻的快乐,基本等于城市的我收到一笔巨额横财吧。